轉眼間2005年即將過去, 在人生第二份正職工作也做滿一年了! 拜這份工作的彈性之賜, 以及在其它請假比我更凶的同事光芒之下(Don't dogde! You know I'm referring to you...:D), 本人今年出國旅行的次數及花費皆創下歷史紀錄(外派國外期間不算)!



自從第一次自助旅行起已經8,9年了, 從未認真數過到底去過多少國家. 對我而言護照上的印章數目沒有任何意義, 有人跟團可在極短時間內拜訪所有歐洲國家…的首都, 也有人像我一樣, 花上3,4星期在單一國家甚至單一區域, 或造訪某一城市十幾次, 卻仍覺得意猶未盡. 況且, 每個人對”國家”的定義也不太一樣.



前陣子心血來潮, 拿出紙筆開始計算曾經造訪的國家(只踏進機場不算):



歐洲(20): 挪威, 瑞典, 芬蘭, 丹麥, 冰島, 德國, 奧地利, 瑞士, 列支敦斯登, 法國, 西班牙, 葡萄牙, 梵地岡, 義大利, 荷蘭, 比利時, 盧森堡, 波蘭 , 捷克, 匈牙利;


非洲(1): 摩洛哥


美洲(3): 美國, 加拿大, 墨西哥


亞洲(12): 台灣, 約旦, 黎巴嫩, 敘利亞, 尼泊爾, 柬埔寨, 馬來西亞, 印尼, 菲律賓, 新加坡, 泰國, 韓國


大洋洲(1):關島


其它(2):香港, 澳門



其中墨西哥只去過位於美加邊境的Tijuana, 因為此地不需另辦簽證, 所以是灌水國家; 關島雖在美國托管之下, 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國家, 不過既然它是大洋洲中我唯一去過的地方, 我也把它加進去; 而香港和澳門實屬對岸, 不過既然是”特別行政區”, 數字加2有何不可?



哇!這樣算起來我已經去過39個”國家”了耶!! 而且, 我極可能在即將來臨的2006新年假期再度將這個數字加2!!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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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cchen012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